第(2/3)页 林悠加大了手上的力度。 张达手腕流出的鲜血更多。 他很快就变得面无血色…… 他绝望的,看着林悠,一把鼻涕一把泪,声音近乎哀求。似乎想要唤起,林悠那不存在的良心。 “我错了,道爷。” “我就不该移民美利坚,我,还有和我一起移民的那些老乡,都是被移民中介忽悠过来的,以为来了美利坚,三个月就能买别墅,以为这里,有人权,有自由,有民主,以为我们这些国内底层,只是生错了地方,去了美利坚就能翻身。大家都对祖国还有自己的生活不满,包括我。” “但是真的来了美利坚,我们才知道我们错了,错的离谱,美利坚是有自由,但他们的自由是抽大麻,是抢劫,是在大街上,随便开枪杀人!” “美利坚要是自由民主,哪来那么多无家可归没有工作的流浪汉!我以前搞不懂什么是社会主义,但现在我明白了!社会主义,才他娘的是最公平的。谁他娘再说社会主义不好,我跟谁玩命。” “在社会主义下,我这种国内底层,比美利坚底层,活的有尊严多了。我以前在京城,睡一天大街,第二天就有社区收容所的人来找我,问我要不要帮助,给我提供临时食宿,帮我找工作,授我以渔。在美利坚睡大街只会被警察驱赶骚扰,虽然有大量救济餐,但那种东西有个屁用?都他娘的事作秀!” “道爷,我错了,我还想回国,所以我不能死在这里……” “洋装虽然穿在身,但我心依然是华夏心,道爷,我在老家,还有七十岁的老娘……她一直以为我在美利坚赚大钱,我真的不能死啊……“ 张达此刻,歇斯底里。 但他的声音,不可控制的,越来越微弱。 从他手腕处,流出的鲜血,越来越多。在林悠的脚下,形成一滩血液。 他不是没想过挣扎。 可林悠只是抬脚,踹了他小腹一脚,就让他直接跪倒在地。 再也站不起来了。 而林悠则是蹲下身子,用另一只手,在那一滩血迹上,轻轻勾画。 很快,他在那摊血迹上,画出一道符箓。 在符箓形成之后。 那摊血迹。 也诡异的开始蒸腾,变成一旁红色的烟雾,飘散空中。 林悠的目的很明确。 他要用张达的血,引那只“血妖”出来。 如果没有张达。 林悠原本的计划,是用自己的血来引出猎物…… 但自己的血中,混杂着灵力。 可能会让那头“血妖”或者说“吸血鬼”提前戒备。 但用张达的血,就不一样了。 张达只是个普通人。 他的血液气息,不会让那只血妖,察觉到异样。 血妖,不论修为。 对血液的气息,都极其敏感。 人类的血液,是他们唯一的食物来源。 高塔姆之前说过,矿山的十几个矿工,都遭到了那个“血妖”的袭击。 这代表什么? 这代表那头血妖,对于血液的质量和来源,并不挑剔。 这是一个饥肠辘辘,不挑食的吸血鬼。 第(2/3)页